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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晚报讯(记者 武佳 实习生 高凡 李佳璐)3月27日,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了2023年2月及1-2月各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揭晓2月环境空气质量奖惩结果。根据实时监测数据,2月,大同、朔州2个市获得奖励,其中大同市获得的奖励资金最多,为574.41万元。太原、阳泉等9个市被扣罚,阳泉市被扣罚最多,为2099.60万元。 2月份,11个设区市中,大同、朔州、吕梁3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好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平均水平,其余8市均差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平均水平。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最好的(综合指数由小到大)3个城市依次是:大同、朔州、吕梁,最差的(综合指数由大到小)3个城市依次是:临汾、太原、阳泉。与去年同期相比,11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均有所上升,其中上升幅度前3位城市依次是:忻州(56.8%)、太原(53.0%)、阳泉(50.5%)。 1—2月,11个设区市中,大同、吕梁、朔州、长治4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好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平均水平,其余7市均差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平均水平。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最好的(综合指数由小到大)3个城市依次是:大同、吕梁、朔州,最差的(综合指数由大到小)3个城市依次是:运城、临汾、太原。与去年同期相比,11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均有所上升,其中上升幅度前3位城市依次是:临汾(18.4%)、运城(17.5%)、忻州(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