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 德国大学教师职称制度,德国各州所设教师职务基本相同,略有差异。
2、曾使用正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科学顾问、学术顾问、讲师、高级讲师、科学助理、助教、高级助教等名称。
3、20 世纪 70 年代中期进行改革,减少档次。
4、1976 年联邦教育和科学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总纲法》规定,专职教学人员学术职务有四种:教授、高等学校助教、科学和艺术辅助人员、担负特殊任务的教师(LehrkräftefÜrbesondere Aufgaben)。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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