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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陇南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陇南中心支公司因存在对个人保险代理人培训内容不全面的违法行为被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责任人高某满被警告并处罚款2000元;王某被警告并处罚款1500元。